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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餐饮服务安全工作责任书


为加强食堂、餐厅安全工管理工作,杜绝饮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,确保我院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,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。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和我校的有关要求,结合食堂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
一、安全工作责任人

食堂(餐厅)承包单位(公司)授权负责经营管理的全权代表(下称承包者)为本食堂的安全工作责任人。对本食堂(餐厅)的安全工作负全责,包括饮食卫生,安全消防安全,用气用电安全,公共财产安全,载货电梯使用安全和其他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有关安全工作     

二、主要任务

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,确保学校师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。

三、工作目标

1、承包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坚持以预防为主,始终将安全工作摆在食堂(餐厅)各项工作的首位,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、规定,定期对本食堂(餐厅)进行安全检查,坚持做到“一日一小查,一周一大查”,常抓不懈。

2、承包者要坚决贯彻执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定岗定人。人员、设施、措施到位,做到事事有人管,责任到人,在安全工作中不留空白。

3、承包者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。通过安全教育,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,掌握安全常识,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、互救的能力。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,安全防范教育(消防、食品卫生、传染病预防、预防触电、预防煤气中毒、货梯使用等内容)。

4、承包者要抓好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。要加强对员工宿舍的监控,教育员工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禁用电器,定期进行勘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5、承包者要抓好防火工作。要根据《消防法》的规定,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定期对食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,严格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施,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;定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清洗油烟通道(每年至少清洗一次)。

6、承包者要加强厨房管理,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厨房各加工操作场所。

7、承包者要做好饮食卫生管理,严格执行《食品卫生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、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规范操作,严防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。

8、承包者要教育和指导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食堂的电、气设备设施,不使用货梯上下楼,防止发生触电、煤气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;承包者要妥善保管食堂的所有设备设施,寒暑假要安排专人值班,防止物品被盗。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责任人签字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年    月    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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